北京经济适用房交易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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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交易指南
经济适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在北京,经济适用房的交易也存在着独特的规定和流程,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北京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最新政策和流程。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限定价格、限定面积的住房,其价格低于同地段同类型商品房,购房人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购买。
经济适用房交易政策
1. 交易对象
经济适用房只能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之间进行交易。符合条件的家庭是指:
具有北京市户口;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家庭成员均未购买过住房;
收入符合经济适用房认定标准。
2. 交易价格
经济适用房的交易价格由政府制定,低于同地段同类型商品房的价格。具体价格根据房屋面积、地段等因素确定。
3. 税费
经济适用房交易所需缴纳的税费与商品房交易不同。主要包括:
契税:1%
印花税:0.05%
登记费:50元
4. 产权限制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性质为部分产权,即购房人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和共有产权,但没有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交易后,购房人需继续履行相应的产权限制,如:
5年内不得出售;
10年内不得出租;
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不得擅自抵押或转让。
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
1. 申请交易
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向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济适用房交易申请。
2. 资格审核
住房保障部门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检查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经济适用房交易对象条件;
具有交易意向的房屋为合法经济适用房;
房屋未被列入危险房屋名单;
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交易证明。
3. 公示交易
资格审核通过后,交易信息将在指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
4. 签订合同
公示期内无异议,交易双方即可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转让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房屋基本情况、交易价格、交易方式、交房时间等事项。
5. 房屋移交
合同签订后,交易双方交接房屋。原产权人应结清房屋欠款,并向新产权人提供房屋钥匙、房产证、土地证等材料。
6. 产权过户
双方完成房屋移交后,新产权人应及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产权过户需要提交《经济适用住房转让合同》、《产权证》、《土地证》、《契税完税证明》等材料。
特别提醒
经济适用房交易时,切勿相信中介机构或个人关于"可解除产权限制"等虚假承诺。
经济适用房交易存在较多的政策限制,交易前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定,避免产生纠纷。
若交易中存在违规行为,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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